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福建能源石化大厦3A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王振兴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郑建新先生、黄明耀先生因公务请假。3名独立董事均列席了会议。
2、 董事会秘书陈胜祥先生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陈宓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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