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并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如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00,241,600股,实施后总股本将增至140,338,24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
除权日(除息日):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
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将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计入的具体日期为:2026年5月27日。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分红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最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59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人/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限制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元)÷1.4股(如不能除尽,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
咨询联系人:杨菊、徐晨
咨询电话:0573-82235810
传真电话:0573-8223581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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