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精复。
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4名,代表股份255,587,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5,431,844股的36.752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240,068,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20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4名,代表股份15,518,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5%。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26名,代表股份15,663,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51,87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3%;反对3,70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3%;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53,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130%;反对3,70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321%;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1,87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3%;反对3,70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3%;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53,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130%;反对3,70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321%;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87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72%;反对2,71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5%;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4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589%;反对2,71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67%;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根、康莉娟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790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251,719,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9%;反对3,712,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3%;弃权42,8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07,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26%;反对3,712,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036%;弃权42,8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89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45%;反对3,694,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69,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132%;反对3,694,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4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74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67%;反对3,84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2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703%;反对3,84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5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9,644,994股。
表决结果:同意12,09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869%;反对3,84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96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19,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575%;反对3,84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5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74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59%;反对3,84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19,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575%;反对3,84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5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878,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8%;反对3,708,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954,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213%;反对3,708,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4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025,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75%;反对2,560,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10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414%;反对2,560,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5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96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48%;反对2,610,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043,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11%;反对2,610,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631%;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743,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60%;反对3,71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22%;弃权1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1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594%;反对3,71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953%;弃权1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3%。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92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75%;反对3,65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7%;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00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252%;反对3,65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29%;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
本次会议除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4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张建华律师、覃孙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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