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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6人,代表股份393,398,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75,202,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9人,代表股份18,196,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2人,代表股份19,700,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50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9人,代表股份18,196,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8%。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48,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反对13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9%;反对13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9%。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41,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反对13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1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4%;反对13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4%;弃权1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3%。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72,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13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4,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7%;反对13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5%;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8%。

  4.00 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8%;反对13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7%;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8%;反对13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7%;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4%。

  5.00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计划及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8%;反对13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8%;反对13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0%。

  6.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7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反对123,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10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1%;反对123,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0%;弃权10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9%。

  7.00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21,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8%;反对14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74%;反对14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4%;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2%。

  8.00 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8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119,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2%;弃权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8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119,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2%;弃权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

  9.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56,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14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45%;反对14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7%;弃权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

  10.00 关于公司拟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0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10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03,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19%;反对10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5%;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6%。

  11.00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2,46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6%;反对840,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66,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00%;反对840,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84%;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6%。

  所有议案均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4、议案5、议案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海潇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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