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陈卫(董事长)、陈森洁、吴国明、李阳、赵伟锋
职工代表董事:赵芳华
独立董事:俞铁成、饶钢、吴文芳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鉴于各委员的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1)审计委员会:饶钢(召集人)、吴文芳、赵芳华
(2)战略委员会:陈卫(召集人)、陈森洁、吴国明、李阳、俞铁成
(3)提名委员会:俞铁成(召集人)、饶钢、赵伟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文芳(召集人)、饶钢、赵伟锋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总经理:吴国明
(二)副总经理:李阳、赵伟锋、陶春雷、李炳军
(三)财务总监:陈圣华
(四)董事会秘书:张龙
(五)证券事务代表:戴毅清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其中,董事会秘书张龙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证券事务代表戴毅清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此外,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联系人:张龙、戴毅清
联系电话:0575-82027721
联系邮箱:ir@yankon.com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国明: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1991年加入公司,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公司技术负责人;历任公司灯具事业部、亚太营销管理中心、制造管理中心总经理,中韩合资浙江阳光碧陆斯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公司、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23年10月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获得“上虞市劳动模范”“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虞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曾任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光源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阳: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光电子技术系激光技术专业毕业。1991年至2006年在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7年任江苏句容亿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产品研究所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1月起兼任公司新产品创新中心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浙江阳光绿色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伟锋: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国际贸易专业。1999年9月起任公司国际市场部销售员;2005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国际市场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市场管理中心总监;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陶春雷:男,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经理、灯具生产总监、美洲事业部生产副总经理、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虞制造事业部总经理等职。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炳军: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机械设计专业,2002年7月起任职公司灯具技术部技术员;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先后担任灯具技术一部经理、灯具技术中心经理;2014年6月至2022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子公司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圣华:男,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7月至2015年2月任职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15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6年至2018年2月任美洲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3年4月任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龙:男,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先后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戴毅清: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统计学专业。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先后任职于浙江京虞信有限公司、盛万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3月起进入公司证券与投资部工作,先后担任投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芳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芳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赵芳华,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03年7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职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至2021年6月,先后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至2025年9月16日,任公司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通知,于2026年5月2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陈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陈卫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各委员的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1)审计委员会:饶钢(召集人)、吴文芳、赵芳华
(2)战略委员会:陈卫(召集人)、陈森洁、吴国明、李阳、俞铁成
(3)提名委员会:俞铁成(召集人)、饶钢、赵伟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文芳(召集人)、饶钢、赵伟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吴国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李阳先生、赵伟锋先生、陶春雷先生、李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陈圣华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戴毅清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三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 董事会秘书张龙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9.0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玥宸、金如意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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