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的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作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奉强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2人,代表股份106,568,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822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2人,代表股份104,478,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21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089,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04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会共6个议案,其中议案4.00为特殊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818,52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99.2965%;反对749,7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7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4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4.1248%;反对749,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5.87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919,92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99.3916%;反对648,3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0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441,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8.9770%;反对64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1.02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833,12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99.3102%;反对735,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54,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4.8234%;反对735,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5.17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825,4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99.3030%;反对686,0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438%;弃权56,7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53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4.4569%;反对68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2.8295%;弃权56,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7137%。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75,3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98.8807%;反对1,192,8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11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9186%;反对1,192,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7.08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65,7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98.8716%;反对1,202,4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12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4592%;反对1,202,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7.54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诗梦律师、范晓东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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