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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授信事宜,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1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196,000万元。2026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40,00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86,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无。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深圳新嘉拓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分别为18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2.0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07%。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5日

  至2026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决议公告于2026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公司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6月2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6年6月2日(9:30-11:30,13:30-16:00)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张小全、周文森

  邮箱:IR@putailai.com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地址作相应修改。本次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比如下:

  

  注: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5月)》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任何一名董事或公司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处理及签署一切与上述事项有关或为使上述事项生效而合理需要的文件、通知、申报及其他行动,包括(如适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作出相关申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紫宸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146,000万元人民币

  ● 交易实施审批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事项: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紫宸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兴丰”)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内蒙兴丰增资146,000万元,内蒙兴丰注册资本将由67,800万元增加至213,8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内蒙兴丰转股增资将进一步支持其长期发展,优化其资本结构。本次债转股增资实施后,内蒙兴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本次增资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内蒙兴丰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但在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3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3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本次PDFI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PDFI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统一注册3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投资建设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6亿元(含流动资金,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本项目规划达产后形成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产能规模,以保障下游核心客户的基膜供应。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卓勤、四川高聚、内蒙兴丰分别新增50,000万元、100,000万元、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保障四川卓勤、四川高聚年产72亿㎡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产能建设和内蒙兴丰的日常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内蒙兴丰增资146,000万元,内蒙兴丰注册资本将由67,800万元增加至213,8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将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01-96室”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117号”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最终核定为准),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任何一名董事或公司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处理及签署一切与上述事项有关或为使上述事项生效而合理需要的文件、通知、申报及其他行动,包括(如适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作出相关申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前述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2亿平方米

  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56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2026年5月20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的实施需获得相关政府机关的立项、环评等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 风险事项

  本次项目新增产能规模较大,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风险,可能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项目所需资金较多,虽然公司目前资金较为充足且项目将分期实施,但仍可能面临资金筹措、利率水平等因素的不确定性风险。本项目在建设及经营过程中,若下游客户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则可能面临经营效益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业务需求及市场变化,有效防范相应的经营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概况

  公司自主研发集成的基膜设备单线生产效率行业领先,产线建设周期和投资支出规模的竞争优势显著。基于下游客户对公司基膜生产设备供应和长期设备改进能力设备的认可,并结合当前下游市场良好的需求增速,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以保障下游核心客户的基膜供应。

  本项目总投资56亿元(含流动资金,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分两期项目实施,其中一期投资总额26亿元,由全资子公司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卓勤”)在现有土地上建设8条基膜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3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即为四川卓勤基膜涂覆一体化项目二期之子项目三;二期投资总额30亿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高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聚”,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在邛崃市购买土地建设8条基膜生产线,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设备自主优势,实现基膜产能规模的快速发展,改善公司涂覆加工业务中的基膜自供率不足情形,进而提升涂覆隔膜的一体化水平,实现基膜及涂覆加工业务协同发展和市场占有率的同步提升。

  2、本次投资的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尚需获得相关政府机关的立项、环评等备案或审批。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卓勤及四川高聚计划建设的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后续将开展立项、环评等审批备案工作,根据政府审批备案情况及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3、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公司“材料+设备+工艺”的一体化协同优势,提升公司基膜自供率,满足基膜涂覆一体化产能需求及下游客户供应保障需要,项目的建设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具体如下:

  (1)本项目建设将充分依托公司自主研发集成的基膜设备优势

  在湿法隔膜领域,基膜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单位固定成本对基膜成本有重大影响,而基膜生产设备的更新迭代也在加速发展过程中;因此,长期而言,掌控基膜生产设备供应和长期设备改进能力的企业将具备良好的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自主研发与集成的基膜生产设备已经突破了先进产线依赖海外集成的瓶颈,目前已量产应用的基膜设备单线产能达2亿㎡/年,新一代隔膜基膜生产设备单线产能进一步超过3亿㎡/年,单线4亿㎡/年产线已完成研发,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产线建设周期和投资支出规模显著降低。公司作为新能源锂离子电池上游少数兼具材料及设备强大供应能力的企业,依托嘉拓智能自动化装备团队在精密设备上的长期技术沉淀,公司已构建了完备的自有设备保障体系,使公司最新的工艺技术将能够快速在产线上实现验证与迭代,进而确保了设备工艺与产品研发的同步迭代更新,为本次基膜产能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市场需求有望实现翻倍式增长,优势基膜产能将被市场充分消纳

  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叠加储能领域爆发式增长,新能源电池行业增长引擎转向“动力与储能双轮强劲驱动”的新阶段,为行业上游材料及设备供应商注入了良好的需求增量。根据EV Tank统计,2025年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总体出货量达到328.5亿平米,同比增长44.4%。其中湿法隔膜出货量265.2亿平米,同比增长51.6%,湿法隔膜占比达到80.7%。EV Tank在《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中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在2030年将达到6,012.3GWh。

  若假设每1GWh所需隔膜为1,300万㎡,其中湿法隔膜占比提升至85%的条件下,预计对湿法隔膜需求将从2025年的265.2亿㎡提升至2030年的664.4亿㎡,实现翻倍式增长,市场将出现约400亿㎡的湿法隔膜产能需求。因此,在湿法隔膜行业后发优势显著的竞争背景下,公司持续投放的优势产能将有望被市场充分消纳,不存在产能滞销的风险。

  (3)本项目建设将有望改善公司涂覆加工业务中基膜自供率不足的情形,帮助涂覆加工业务实现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升

  2025年,公司涂覆加工量(销量)达到109.42亿㎡,同比增加56.3%,约占全球新能源电池涂覆隔膜市场35.3%的份额,并已连续7年位于行业首位。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形成140亿㎡涂覆隔膜加工的有效产能,与其配套的基膜产能仅21亿㎡,考虑目前四川卓勤在建的20亿基膜产能后,公司自有的基膜产能较涂覆加工产能间仍有较大差距。

  因此,本次项目建设的新增基膜产能能够通过内部涂覆加工有效消化,有利于弥补公司基膜与涂覆加工产能间较大的自供缺口,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基膜的自供比例;另一方面,公司基膜自给率的提升将有利于满足下游客户“基膜+涂覆”一体化交付的产品需求,帮助涂覆加工业务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

  综上所述,为提升涂覆隔膜一体化水平,提高基膜自供率,解决公司基膜产能缺口,充分配套公司涂覆加工产能,协同涂覆加工业务进一步强化对下游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开展本次基膜产能建设项目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2、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四川卓勤

  

  (2)四川高聚

  本项目二期建设主体四川高聚目前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具体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在四川高聚登记完成后向其增资54,000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H股发行募集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等。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主要为进一步提高基膜自供率,充分运用公司自身基膜生产设备自给的核心优势和长期设备改进能力,与涂覆加工业务形成良好的配套,助力涂覆加工业务进一步强化对下游客户的供应与服务保障。

  该项目具有较为合理的经济效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本次项目建设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投资者利益。

  四、公司累计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事项在内,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项目建设投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23%,其他建设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计划总投资2.97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折合人民币约20.51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且不超过2.97亿美元)。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项目在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风险,可能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行业走势与客户需求情况变化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与应对。

  本项目的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基膜产能进一步增大,若未来行业发展增速或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需要投入较多资金,公司目前货币资金较为充足,且项目建设过程中分步实施,但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及后续的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及客户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若下游客户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则可能对本项目的后续经营和经营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

  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卓勤”)、全资子公司四川高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聚”,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和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紫宸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兴丰”),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65,000万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2.01亿元人民币,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0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前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837,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422,0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 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开展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涂覆加工的基膜材料自给率,满足涂覆加工产能配套需求,公司拟通过四川卓勤在现有土地上建设8条基膜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3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通过四川高聚(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在邛崃市购买土地建设8条基膜生产线,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为方便四川卓勤和四川高聚加快产能建设以及为进一步满足内蒙兴丰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四川卓勤、四川高聚、内蒙兴丰分别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100,000万元、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四川卓勤

  

  2、四川高聚

  四川高聚目前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具体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3、内蒙兴丰

  

  (二)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为保障四川卓勤、四川高聚加快年产7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及满足内蒙兴丰日常经营管理需求。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 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新增对四川卓勤、四川高聚、内蒙兴丰提供担保额度50,000万元、100,000万元、15,000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建设项目和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效支持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卓勤、四川高聚、内蒙兴丰分别新增50,000万元、100,000万元、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主要用于保障四川卓勤、四川高聚年产72亿㎡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的产能建设和内蒙兴丰的日常经营。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82.0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07%;本次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2026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00.2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04%,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3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年3月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3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DFI”)。P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四种产品。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方案

  公司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年3月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拟定本次注册发行PDFI方案如下:

  1、注册品种

  P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四种产品。

  2、注册规模

  采用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模式,本次注册30亿元,具体每期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其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与期限

  本次注册的PDFI在获准发行后,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时间与期限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

  债券面值100元/张,票面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市场询价结果,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承销方式与发行对象

  组织主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

  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PDFI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本次发行PDFI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本次PDFI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PDFI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PDFI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及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票面利率、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方式等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PDFI的全部或者部分发行工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上述授权在本次PDFI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注册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PDFI)注册申请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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