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94.23万股股票未能解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94.23万股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32.92元/股。该注销回购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85,945,419股减少至85,003,11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945,419元减少至人民币85,003,11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2、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1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

  5、 邮箱:ir@breo.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有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学军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陈晓峰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无法履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邓玲玲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议案表决结果,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尽快完善相关薪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审议。

  7、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3、4、6、8、11、12、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股东马学军、汪荞青对议案6回避表决;与议案4所涉及关联交易对手方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4回避表决;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2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除陈晓峰以外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刘丽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汪荞青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汪荞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汪荞青女士仍然担任公司企业文化负责人。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汪荞青女士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汪荞青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汪荞青女士仍然担任公司企业文化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荞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11,326股。汪荞青女士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汪荞青女士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

  汪荞青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