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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裕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的高级管理人员顾裕梅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78,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顾裕梅女士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750股(如果可出售数量减少,以减少后的可出售数量为准),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9月14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裕梅女士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高管顾裕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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