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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8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29,000.00万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为2026年吉中银辉阳并保字01号)、《保证合同》(编号为36100120260007250)、《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791HT260521T000078),约定为全资子公司辉阳电子并购贷款人民币29,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共计不超过383,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如授信主体为公司子公司的,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项批准之日止,在前述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会议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分别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担保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

  (2)担保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

  (2)担保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担保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3)担保范围:债务人主合同项下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3,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2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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