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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5月19日发出二次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完成通讯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根据该预案:

  1.拟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在本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或要求,对《公司章程》作相应文字表述等非实质性修订;

  3.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制度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解决公司收购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的同业竞争问题,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中信证券华南转让华南五省21家分支机构的议案》,公司已完成向中信证券华南转让华南五省21家分支机构,并与中信证券华南在证券经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融资融券业务上进行了经营地域划分。就前述变化,公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根据批复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经营范围,拟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是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基础上作出,已于2026年5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预审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或要求,对《公司章程》作相应文字表述等非实质性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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