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20号院一区1号楼6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8人,代表股份119,830,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6,553,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2人,代表股份3,276,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3人,代表股份2,564,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1人,代表股份2,564,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7%。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80,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42%;反对725,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2%;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4,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585%;反对725,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783%;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64,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3%;反对704,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6%;弃权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9,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541%;反对704,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94%;弃权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6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孙震、边雨辰、岳昕需回避表决,共计回避 116,553,312 股,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277,005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4,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154%;反对74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149%;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6%;反对74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270%;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42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2%;反对1,381,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0%;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567%;反对1,381,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788%;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孙震需回避表决,共计回避 115,387,173 股,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43,144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05%;反对1,36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668%;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912%;反对1,36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34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4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60,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4%;反对742,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9%;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708%;反对742,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646%;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7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0%;反对73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2%;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4,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64%;反对73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591%;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7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5%;反对69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5%;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7,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934%;反对69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343%;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永毅、张盼盼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