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6月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提名陈锋先生、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斯陈锋先生、俞佳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董事1名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一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6月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拟提名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员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7.2万元/人.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1、2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6月4日和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0575-89007574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锋先生、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斯陈锋先生、俞佳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小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表决当选,将与职工代表大会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锋: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万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万安集团诸暨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同创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万安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诸暨万安智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万安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陈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之子,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40,000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13.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傅直全:男,1977年出生,清华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公司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安汽车技术(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傅直全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焕春: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历任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生,公司国际贸易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国际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安徽万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姚焕春先生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的女婿,公司董事长陈锋的姐夫,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斯陈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历任公司企管中心质管部长、经理,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事业一部副总经理,事业二部副总经理,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斯陈锋先生系公司职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佳乐,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群众,中级工程师。历任公司事业一部生管部主管,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俞佳乐先生系公司职工,系实际控制人俞迪辉的儿子,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闫建来:男,1963年出生,历任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联营公司(中汽总公司)科员、规划部长,中央赴豫讲师团教师,北京广丰钢板弹簧厂总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零部件部部长、《汽车导讯》主编等,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兼任中国科协智能制造联合体副秘书长,中国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组委会执行主任,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闫建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小丽: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理财师。曾历任浙江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部门副经理,温州市浙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4年8月发起设立浙江千马会计师事务所并任主任会计师。2009年包括浙江千马在内的杭州市三个事务所合并成立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9月至今任浙江南方审计集团发起合伙人、副总经理、总经理、主任会计师。现任浙江南方审计集团发起合伙人、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拥有30年的财务专业服务经验。熟悉各项财经税务政策、法规、制度及大中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任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硕研究生社会导师、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
吴小丽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牛强,男,1983年2月生,法学博士,副教授。2007-2008年赴日本东京大学先端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访问。2009年9月-12月,进入腾讯公司“博士后研究基地”,开展中国互联网立法的研究。2010年7月进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文化作品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公安厅环食药支队知识产权警官咨询专家、杭州市公安局咨询专家、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杭州萧山政法委首席法律专家,百龙创园独立董事。
牛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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