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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八菱JLC1,期权代码:037906。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107名,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3.5万份,行权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为5.25元/份。

  3.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 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7年5月18日。

  5.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及已履行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量合计10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850万份,预留授予150万份。

  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核心信息如下:

  1. 期权简称:八菱JLC1

  2. 期权代码:037906

  3. 首次授权日:2025年5月19日

  4.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6月25日

  5.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50万份

  6.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08人

  7. 行权价格:初始行权价格为5.5元/份,经公司历次权益分派调整后,现行行权价格为5.25元/份

  8.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安排:

  

  (二)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前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2. 2025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公司通过官网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授予期权并办理全部相关授予手续。

  4. 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5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08名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5.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已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6. 2025年6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期权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 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同步调整预留期权等待期、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并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本次变更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8.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8月11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5.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9. 2025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公司通过官网公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年8月23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0. 2025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原5.5元/份调整为5.3元/份。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3元/份调整至5.25元/份。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8人减至10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850万份减至847万份。经会议审议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为10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手续,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423.5万份。前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为授权日起12个月,等待期届满后进入首个行权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5年5月19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5月18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首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7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计423.5万份。

  三、本次行权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一)行权价格调整

  1.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原5.5元/份调整为5.3元/份。

  2.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3元/份调至5.25元/份。

  (二)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万份股票期权已于2026年5月20日注销完毕。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8人减至10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850万份减至847万份。

  除上述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发生相应调整外,本次行权各项相关安排均与公司此前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无其他变动。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具体安排

  1. 期权简称:八菱JLC1

  2. 期权代码:037906

  3.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4. 可行权数量:423.5万份

  5. 可行权激励对象:107人

  

  注:(1)本表仅含首次授予期权,不含预留授予期权;(2)已剔除离职激励对象;(3)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4)若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可行权数量将相应调整。

  6. 行权价格:5.25元/份(权益分派调整后)

  若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

  7.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本次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8. 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7年5月18日。

  9. 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规则更新后自动适用新规):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不符合条件及超期未行权期权的处理方式

  1.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在规定行权期内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2. 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或作废的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

  若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423.50万股,股本结构将变动如下:

  

  注:公司股本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涉及的股票期权相关费用,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若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预计将增加公司净资产约2,223.38万元,其中股本增加423.5万股,资本公积金增加约1,799.88万元。本次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程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九、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已于股票期权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完成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测算与确认,授权日后无需对股票期权价值重新评估,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定价产生影响。

  在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公司已按照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与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将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及股本溢价,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结转至“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综上,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性影响。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收益,须依照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税费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激励对象若出现离职情形,应在离职前结清全部尚未缴纳的相关税款,公司有权从其应付薪酬、绩效奖金等款项中直接扣除未缴税费。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激励计划进入行权期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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