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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国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燃气”)因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5,000万元,用于其生产经营。根据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国能燃气另一持股40%的股东万利兴国际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能燃气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项。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以国能燃气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国能燃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国能燃气因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5,000万元,用于其生产经营,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国能燃气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国能燃气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国能燃气开展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公司在持股比例内进行担保,国能燃气另一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综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国能燃气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3,4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4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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