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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6版)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 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接D26版)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27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6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元南路3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6日

  至2026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23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6年2月27日、4月28日、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5-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14、18-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7、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ACM RESEARCH, INC.以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对议案4回避表决;参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5、6、7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20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法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安排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6月12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acmrcsh.com进行出席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盛美上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276506

  邮箱:ir@acmrcsh.com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26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盛美半导体高端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高端半导体设备拓展研发项目”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25年6月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356.73万元,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28,842.24万元(以上均截至2026年4月30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其中拟使用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85%。

  ●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55,753股,发行价格为8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5,239,00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1,258,52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6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使用安排

  截至2026年4月30日,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主要为已签订合同未支付募集资金,系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等款项。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 本次超募资金节余情况及使用安排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1,141.0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842.24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85%。公司以往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使用249,999,701.17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将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已结项,但仍存在已签订合同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等款项,鉴于该等尚未支付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026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356.73万元,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28,842.2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系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生效前取得,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相关超募资金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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