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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B款(产品代码:26ZH317B)(92天)、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G款(产品代码:26ZH317G)(18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包含前期已使用但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3号)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35,997,120股,发行价格为5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999,999,987.2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8,249,002.8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1,750,98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1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9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B款(产品代码:26ZH317B)

  

  2、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G款(产品代码:26ZH317G)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B款(产品代码:26ZH317B)

  

  2、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G款(产品代码:26ZH317G)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购买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B款(产品代码:26ZH317B)(92天)、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G款(产品代码:26ZH317G)(185天),购买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保本型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9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二)上述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68%。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5、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7、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目前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调整后,首次、预留授予和剩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56.54元/股调整为39.10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26.2190万份调整为36.7066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1.2657万份调整为1.7719万份,剩余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2.9128万份调整为4.0780万份。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因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且在《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已明确规定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前提条件,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推进。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后续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ZHANG DONG YE、谈最、朱一鸿、诸成刚、沙亮亮、乐静娜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首次、预留授予和剩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56.54元/股调整为39.10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26.2190万份调整为36.7066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1.2657万份调整为1.7719万份,剩余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2.9128万份调整为4.078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董事谈最先生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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