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乐互动”)与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的现金流充足,公司同意为该两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宝乐互动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恒大绿能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授信细节(包括品种、额度、利率及费用标准)将依据宝乐互动、恒大绿能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确定,实际使用金额则根据两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此外,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宝乐互动、恒大绿能的要求,采用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质押、留置、定金及前述方式的复合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涵盖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业务。
宝乐互动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不再就每笔授信业务或担保业务履行审议程序。
恒大绿能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且恒大绿能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若恒大绿能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需按规定重新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上述具体担保事项将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决策,并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至2026年3月31日,宝乐互动资产负债率为80.18%,恒大绿能资产负债率为35.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宝乐互动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恒大绿能提供担保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FN97Y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朱光宇
6.营业期限:2020-09-02 至 无固定期限
7.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19号盈峰中心1103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宝乐互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宝乐互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宝乐互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宝乐互动总资产14,795.08万元,所有者权益759.2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65.40万元,净利润-535.13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宝乐互动总资产28,634.51万元,所有者权益5,674.68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598.43万元,净利润915.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C7N38L1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淦家铨
6.营业期限:2023-01-16 至 2073-01-15
7.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瑶湖西大道348号F栋1层101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产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恒大绿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恒大绿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恒大绿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大绿能总资产3,027.80万元,所有者权益2,257.8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12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恒大绿能总资产3,337.04万元,所有者权益2,167.03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71万元,净利润-90.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系宝乐互动与恒大绿能拟申请的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具体的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宝乐互动、恒大绿能与银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会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系综合考虑宝乐互动与恒大绿能业务发展需求后作出,契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贴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需求,不会对子公司正常运营与业务拓展造成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23,470.61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70.6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57%。
3.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18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点30分,会期半天。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除以上议案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议案9、议案10为特别表决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7:3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6年6月17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甘武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邮箱:hdgx002591@163.com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1”
2.投票简称:“恒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 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不代表公司将实施股票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经论证符合发行条件并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是否启动、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已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充分讨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乐互动”)的现金流充足,公司同意就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授信细节(包括品种、额度、利率及费用标准)将依据宝乐互动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确定,实际使用金额则根据宝乐互动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此外,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宝乐互动的要求,采用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质押、留置、定金及前述方式的复合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涵盖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业务。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不再就每笔授信业务或担保业务履行审议程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宝乐互动资产负债率为80.18%,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的现金流充足,公司同意就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授信细节(包括品种、额度、利率及费用标准)将依据恒大绿能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确定,实际使用金额则根据恒大绿能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此外,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授信银行对恒大绿能的要求,采用多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涵盖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业务。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且恒大绿能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若恒大绿能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需按规定重新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上述具体担保事项将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决策,并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至2026年3月31日,恒大绿能资产负债率为35.06%。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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