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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科先生主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签订本合同为公司通过扩张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产能,以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实现产业链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铜箔市场的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近日,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公司”)拟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招商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计划投资约31亿元人民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约21亿元人民币和后期运营流动资金支持10亿元,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项目,具体将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内实施。

  2、本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3、本次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合作事宜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合同的签署与后续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的实施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宏观经济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风险提示:

  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项目的实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本合同签订后,公司子公司琥珀新材将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较大,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方式,预计将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的压力。同时,项目建设后公司的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产能规模将提升,存在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技术迭代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市场情况、实际资金情况等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公司拟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招商项目合同书》,公司拟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设备设施,具体将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内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1亿元人民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约21亿元人民币和后期运营流动资金支持约1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本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二、合同签署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政府性质主体,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乙方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项目。项目分二期建设,各建设年产2.5万吨铜箔项目。

  (二)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总额约31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土地价款和铺底流动资金等)约21亿元人民币,及为本项目提供后期运营流动资金支持约10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三)项目选址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188号,位于乙方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内,宗地总面积约100亩,具体位置及准确面积以乙方申报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完成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审议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董事会、股东会等)且甲、乙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公司通过扩张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产能,以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实现产业链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铜箔市场的竞争力。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进度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合同的签订与后续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风险分析

  1、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项目的实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合同签订后,公司子公司琥珀新材将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较大,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方式,预计将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的压力。同时,项目建设后公司的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产能规模将提升,存在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技术迭代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市场情况、实际资金情况等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拟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招商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 27日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06月10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帆

  联系电话:0792-8262176

  联系传真:0792-8174195

  电子邮箱:SAD@jjdefu.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11”,投票简称为“德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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