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2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均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8,214,286股)、王耀海(持股122,054,994股)、马秀慧(持股118,624,956股)、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517,900股)、南通嵩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560,00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茹秋乐、赵伯晓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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