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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毛栋材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93人,代表股份238,484,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78,694,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3人,代表股份59,790,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8人,代表股份82,280,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22,490,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3人,代表股份59,790,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91%。

  2、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38,362,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58,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反对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同意238,365,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60,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4%;反对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38,35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0%;反对9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49,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9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6%;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38,370,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6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7%;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36,048,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85%;反对352,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2,083,1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5%。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84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93%;反对352,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9%;弃权2,083,1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38,37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反对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68,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5%;反对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38,374,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70,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1%;反对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4%;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29,30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01%;反对9,150,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0%;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09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13%;反对9,150,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12%;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10,110,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反对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255,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8%;反对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张志先生、王涛先生、李升付先生、林霄舸先生、方旺林先生、郭岭先生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238,38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82,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4%;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233,48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20%;反对4,973,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54%;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277,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92%;反对4,973,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45%;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238,368,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反对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64,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0%;反对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38,37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73,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反对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0%;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8,370,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16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0%;反对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丹阳律师、张子乔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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