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华盖尔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尔臻投资基金”)
● 投资主体: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投资金额:1,5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 投资风险提示: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基金的后续运作情况,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概况
近日,公司与无锡华盖尚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华盖尚臻”)及华盖尔臻投资基金其他10名有限合伙人签订了《安徽华盖尔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为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与投资经验,助力公司发掘并储备优质项目标的,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认缴华盖尔臻投资基金份额,对应占该基金已募集总额的5.29%。华盖尔臻投资基金经营期限8年,经普通合伙人单方同意,经营期限可延长2年。
(二)本次投资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其他基本情况
华盖资本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规模50-100亿元。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并遵守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确认,华盖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无锡华盖尚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其他基本情况
无锡华盖尚臻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并遵守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确认,无锡华盖尚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有限合伙人
1.北海市远裕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无锡惠开正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合肥市包河区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合肥市包河区产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安徽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合肥滨湖科学城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厦门沃美达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海南榕泉医疗一期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品质善方生命健康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蒋伟皓的基本情况
三、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 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的基金规模,为该基金计划募集基金总规模,最终以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 管理及决策机制
华盖尔臻投资基金由华盖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普通合伙人无锡华盖尚臻为华盖尔臻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排他性地拥有华盖尔臻投资基金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或委托管理人行使。华盖尔臻投资基金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向管理人提出有关华盖尔臻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退出等事项的决策意见。华盖尔臻投资基金设置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审议、批准《合伙协议》约定的关键人士相关事项、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投资限制相关事项、先期项目相关事项、非现金收入分配相关事项、清算人相关事项、普通合伙人认为有必要提交咨询委员会审议的与合伙企业投资运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等应由咨询委员会同意的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咨询委员会讨论需咨询委员会表决或给出同意意见的事项时,半数以上有表决权成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会议通过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咨询委员会成员通过。
2.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担任华盖尔臻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该基金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对该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该基金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 管理费
管理费由有限合伙支付: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投资期结束后,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摊的合伙企业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和根据相关投资交易文件需交付但未交付的投资款之总额的2%。
4. 利润分配
项目投资收入的可分配收入,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划分,其中,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按上述比例划分到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按上述比例划分到的部分按照如下方式在该有限合伙人(作为一方)与普通合伙人(作为另一方)之间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返还实缴资本: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取得的分配金额以及其获得返还的未使用出资额之和等于其在该分配时点的累计实缴出资额。其次,支付门槛回报:在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收回其向合伙企业缴付的全部实缴出资额所对应的按照每年8%的收益率(按单利计算)计算的门槛回报。在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门槛回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段累计分配额之和的20%。在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由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80%:20%的比例分配。
5. 亏损分担
华盖尔臻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的亏损由参与该投资项目的所有合伙人按照其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该基金产生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主要投资医疗大健康领域的种子轮、天使轮及成长期的企业。
2.投资项目和计划
预计50%资金投向医药,30%资金投向医疗器械及生命科学工具,20%资金投向医药服务类。目前已投项目5个。
3.盈利模式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华盖尔臻投资基金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实现投资回报。
4.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通过其所投资企业进行以下活动最终实现投资的退出:
(1)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借壳上市等;
(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进行公开转让;
(3)被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或其他产业或机构/个人投资者等收购;
(4)财产份额或权益转让、退伙、股权回购、优先清算等;
(5)被投资企业清算分配;
(6)普通合伙人认为合适的且不会损害有限合伙利益的其他退出方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普通合伙人:无锡华盖尚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北海市远裕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惠开正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市包河区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产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滨湖科学城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沃美达投资有限公司、蒋伟皓、海南榕泉医疗一期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品质善方生命健康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支付方式
货币出资。
4.出资期限或分期出资安排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普通合伙人缴资通知的要求分期缴付。
有限合伙人原则上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30%、30%、40%分期缴付出资;有限合伙人亦可根据其与普通合伙人的约定预先缴付更高比例的出资。
5.投资收益的分配
详见本公告“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之(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之4.利润分配”。
6. 履行期限
经营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至首次交割日满八年之日止。根据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单方同意,经营期限可继续延长两年。
7.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各合伙人都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一合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的,都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其他合伙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方因违约取得的收入归华盖尔臻投资基金所有。
如因合伙人违背诚信造成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合伙企业不能设立或被撤销、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此给守约方或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筹建费用及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法违规或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重大损失,且该等情形已经仲裁机构终局裁决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终局判决成立的,应当按照有效裁决或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9.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与资金优势,链接更丰富的产业资源,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风险提示
1. 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基金的后续运作情况,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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