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5月12日,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02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号:2026-016)和《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6-018)。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5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06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0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19.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截至2026年5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股份10,52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06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2.72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2.94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0,993,83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的资金总额符合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股份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5月13日及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号:2026-016)和《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6-018)。
经公司内部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10,524,7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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