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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6-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成国伟、独立董事陆雄文因公务未列席本次股东会。

  2、 董事会秘书李干斌列席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购买飞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5年度股东会之议案5和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4、5、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除审议前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明诗、邹宸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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