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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文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3人全部列席会议;

  2、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何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0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董事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李文晗先生2025年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副董事长李永胜先生2025年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张邯先生2025年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刚先生2025年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独立董事何为先生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独立董事颜永洪先生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独立董事易若峰先生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原独立董事胡卫华先生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为逐项表决议案,该项下的子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并通过;

  3、股东代表及副董事长李永胜先生为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议案6.02涉及审议其本人薪酬,存在关联关系,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243,825,445 股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凯、孙云帆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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