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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冬路20弄集鼎天地3号楼17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

  至202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及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志宏、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6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冬路20弄集鼎天地3号楼17层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6年6月17日17:00前将上述办理登记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primarius-tech.com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有关登记文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且信函须在2026年6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最终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冬路20弄集鼎天地3号楼17层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1640095

  邮箱:IR@primarius-tech.com

  联系人:郑芳宏、杨帆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修订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1,400,982股,公司股本总数由435,177,853股增加至436,578,83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5,177,853元增加至人民币436,578,835元。

  二、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拟将经营范围由“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集成电路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软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次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的有关修订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导致相关章节序号、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上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相关文件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2号)。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并于2026年3月16日披露了《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9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鉴于评估报告更新等事项,公司对2026年3月16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再次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成芯微”)100%股份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能微”)45.64%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为2025年9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及更新。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前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交易相关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批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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