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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股份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松井股份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松井股份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18,6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9%,成交总金额为29,643,298.85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近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全体持有人均出席会议,代表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000.00万份,占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监督和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0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选举徐瑞红、李蓉及司新宇为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4,0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徐瑞红为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但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除外;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非交易过户等;

  7、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权益的兑现安排;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1、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4,0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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