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邱业致、冯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批前,已获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审议通过。
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实施目的和基本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调整修订后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相关安排,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特制订公司《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鉴于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并自2026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4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效履职,公司根据上述相关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与董事会秘书相关的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0,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6-03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背景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下简称《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或“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将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非交易过户至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公司已于2026年4月完成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已出售子公司”)之100%股权整体出售的交割事项。上述已出售子公司的部分员工,在2024年、2025年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交割完成后,上述已出售子公司的员工不再符合《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这一参与资格要求,即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个自然月。
为维护激励机制的公平性,细化特殊情形下激励份额的处理方式,公司拟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作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1、《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除上述修订外,《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的审议情况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批前,已获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审议通过。
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实施目的和基本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根据此前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的、股东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修订后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参考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职责等综合确定;
2.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特殊贡献奖金、中长期专项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除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3、职工代表董事
(1)职工代表董事因其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而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劳动报酬,属于职工岗位薪酬,按照公司劳动用工及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规定执行,不因其担任职工代表董事而当然调整。
(2)公司如向职工代表董事另行支付基于董事身份的报酬或津贴,应纳入董事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披露义务。公司不得通过职工岗位薪酬、补贴、费用报销或其他安排,变相向职工代表董事发放未经规定程序审议的董事报酬或董事津贴。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的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止付追索安排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6-03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3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1. 2021年8月31日和2021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34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下文中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 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2021年9月23日~2022年9月22日)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652,136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5.5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3.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进一步明确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为:
a) 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为85,321,704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80%。
b)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1,330,432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的20 %。
c) 如自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暨2022年9月22日)起三年内,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来源为本次回购股份、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注销该等已回购股份。
4. 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告已完成上述用途为“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85,321,70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
5.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21,330,000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22年9月已完成回购并指定用途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21,330,432股中,已经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21,330,000股;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432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于2022年9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所做出的相关决议,上述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432股,应予以注销。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未被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432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7,286,340股减少为1,217,285,908股,注册资本亦将相应变动,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注: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会,审议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修改,并在随后启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作。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6-02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
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3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7,286,340股减少为1,217,285,908股,注册资本亦将相应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不包含“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日8:30—12:3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证券部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联系传真:0755-36889822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邮箱地址:ir@vmtdf.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并做出决议,同意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6月1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5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8:30-12: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26年6月1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 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冯佳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数量为52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中2,133万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 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将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非交易过户至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公司已于2026年4月完成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已出售子公司”)之100%股权整体出售的交割事项。上述已出售子公司的部分员工,在2024年、2025年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交割完成后,上述已出售子公司的员工不再符合《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下简称“《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这一参与资格要求,即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个自然月。
为维护激励机制的公平性,以及细化特殊情形下激励份额的处理方式,公司拟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作调整,主要如下:
1、《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除上述修订外,《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
同意2,133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联持有人邱业致、谢威炜、王强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重新选举邱业致、谢威炜、王强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同意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解除由2024年12月召开的持有人会议所选举出的三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本次重新选举的三名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委员邱业致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他两名委员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
同意1,614万份,占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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