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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 2026-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接到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物业”)通知,天地物业已于近期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后天地物业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886451964

  名称: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甲26号

  法定代表人:戴鹏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通信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灯具销售;家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酒店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 2026-02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制定〈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由董事会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前期,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分别申请35,000万元及30,000万元借款。上述额度中的49,000万元借款将于本年度内陆续到期,根据天源建筑的资金情况及实际需要,经与空港开发协商,天源建筑拟申请将上述借款中的49,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利率不超过4.50%(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上述审议的事项中:议案一、二、三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6月15日下午15: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三)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四)空港股份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6-02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的情况下,特制定本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一)制定原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公司经营为出发点,根据分管工作目标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与实际经营业绩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效率与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2.坚持激励与约束原则,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3.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原则,以落实岗位职责为重点,薪酬管理、综合考核与分类管理相结合,薪酬收入水平与岗位职责等紧密相关。

  (二)薪酬构成及标准

  1.非独立董事在控股股东任职的,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职责及其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3.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福利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70%。

  (三)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3.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本方案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 15:00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4日至2026年6月15日

  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15:00 至2026 年6月15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5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决议议案:无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15:00至2026年6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张鹏楠;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6-02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

  申请借款展期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分别申请35,000万元及30,000万元借款。根据天源建筑的资金情况及实际需要,经与空港开发协商,天源建筑拟申请将上述借款中的49,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利率不超过4.50%(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共44次,累计金额45,826.04万元(含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申请财务资助展期总额已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前期,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天源建筑向空港开发分别申请35,000万元及30,000万元借款。根据天源建筑的资金情况及实际需要,经与空港开发协商,天源建筑拟申请将上述借款中的49,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年,展期利率不超过4.50%(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共44次,累计金额45,826.04万元(含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10251810X4

  成立日期:1993年9月1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安元芝

  注册资本:32,958.76345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829,557.60万元,归母净资产174,517.8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173.11万元,实现净利润-33,482.4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839,115.62万元,归母净资产170,674.79万元;2026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36,877.61万元,实现净利润-3,280.1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源建筑向空港开发申请将前期合计49,00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期金额合计:49,000.00万元;

  (二)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三)展期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公司及天源建筑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四、前期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

  前期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向空港开发申请借款明细如下:

  (一)前期空港开发向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接受关联方借款展期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天源建筑资信条件及资金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原则。

  六、《借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贷 款 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借 款 人: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展期;

  (四)展期金额合计:49,000.00万元;

  (五)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六)展期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空港开发与天源建筑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资金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为支持天源建筑经营发展,空港开发将前期借款进行展期,且无需公司及天源建筑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向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申请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19,308.08万元,均为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13笔,担保总额为19,308.08万元。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43,462.07万元,其中:

  1.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20笔,担保总额为35,032.07万元;

  2.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共计5笔,担保总额为7,000.00万元;

  3.空港开发为天地物业融资提供担保共计3笔,担保总额为1,430.00万元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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