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ST四通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李维香女士持有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436,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蔡镇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36,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蔡镇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37,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李维香女士、蔡镇锋先生、蔡镇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8,923,6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9%。
● 截至目前,李维香女士累计质押数量为14,436,351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51%;蔡镇锋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14,436,351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51%;蔡镇煌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14,436,351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4.51%;李维香女士、蔡镇锋先生、蔡镇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为43,309,053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8.70%,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
一、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李维香女士、蔡镇锋先生、蔡镇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办理质押展期的告知函。
近日,李维香女士、蔡镇锋先生、蔡镇煌先生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展期业务。本次质押展期不改变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股票质押展期后,质押期限延长至2027年11月29日,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李维香女士、蔡镇锋先生、蔡镇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923,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3,309,053股,占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总数的48.70%,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说明
李维香女士、蔡镇锋先生、蔡镇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李维香女士、蔡镇锋先生、蔡镇煌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ST四通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B11-4-1地块,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建华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张平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审议的8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占菲菲、张乾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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