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内利女士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0人,代表股份175,692,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96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7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7人,代表股份692,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311人,代表股份22,492,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1,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9%。
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7人,代表股份692,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75,3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4%;反对358,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3%;反对358,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5,3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7%;反对36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5%;反对36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5,3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9%;反对361,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6%;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6%;反对361,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0%;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5,3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7%;反对354,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5%;反对354,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7%;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王内利、王学林、王恩伟、陈卫、叶裕、冯炯、杭州纷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福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内芝、陈琼、XU QING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
同意4,8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171%;反对37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5%;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171%;反对37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5%;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正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
同意170,8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反对35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5%;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6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89%;反对35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8%;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5,3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1%;反对353,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1%;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1%;反对353,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05%;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5,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2%;反对361,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9%;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68%;反对361,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7%;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175,2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9%;反对365,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0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5%;反对365,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5,3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1%;反对357,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66%;反对357,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5%;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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