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担任的董事;不适用于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
(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其薪酬主要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岗位确定,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国资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岗位,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国资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最终确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薪酬结构
(1)年度薪酬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2)绩效年薪占比不得低于年度薪酬的50%;
(3)任期激励不超过任期内年度薪酬总额的30%,任期届满考核后分期兑现。
2.基本年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根据岗位职责、承担风险、贡献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由公司按月发放。
3.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基数=基本年薪×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考核指标设定及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执行;绩效年薪实行预兑现与年度清算相结合,考核结束履行决策程序后清算兑现。
4.任期激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任期三年),主要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岗位,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国资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任期激励不超过任期内年度薪酬总额的30%;考核指标设定及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执行;任期激励按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实行延期支付,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当年兑现70%,次年12月兑现30%。
5.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年度薪酬考核指标及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多个职务的,兼职不兼薪,不重复计发;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力、安全事故、违规违纪、重大损失等,按相关规定扣减、停发、追回部分或全部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兑现任期激励收入;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系数,结合本人在企业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兑现相应的任期激励收入。
五、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2026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24)。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6-02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公司”)与公司同属于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集团”)控制下的企业,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拟将其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委托给公司管理,并按照公允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用,托管期限为一年。
● 松河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松河公司主营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公司持有松河公司3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持有松河公司55%股权。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充分发挥公司煤矿管理优势,提高整体经济效益。2026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松河公司继续签订《托管协议》,受托管理松河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并按照公允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协议期限一年。由于松河公司与公司同属于贵州能源集团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松河公司与公司同属于贵州能源集团控制下的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70584794G
3.成立日期:2005年4月18日
4.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松河彝族乡
5.法定代表人:高明专
6.注册资本:137,750万元
7.主要经营业务: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
8.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一)委托管理范围
煤矿安全环保、生产经营管理等,具体以签订的《托管协议》约定。
(二)托管期限
期限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托管费用
以商品煤产量10元/吨(含税)为基数提取,考核指标为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两个指标。当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都完成考核指标,基数按提高10%提取。当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都未完成考核指标,基数按降低10%提取。当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指标只完成一项,按基数提取,如利润总额超额完成考核指标,按超额部分的10%增提管理费;如利润总额未完成考核指标,按未完成部分的5%在管理费中扣减,扣完为止。当年商品煤产量和利润总额两项考核指标由委托方董事会、股东会年度会议决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受托管理松河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有助于公司统筹区域资源、发挥各方优势,促进业务协同,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管理优势,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受托管理松河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有利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利益。因此,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6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24)。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6-02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能源集团避免煤炭业务
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概述
2021年5月28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江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按照监管要求,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集团”)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五年内将满足资产注入条件的煤炭业务资产通过股权转让、资产出售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盘江股份。该承诺函中关于煤炭业务资产注入的承诺将于2026年6月24日到期。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能源集团《关于避免煤炭业务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函》,因相关煤炭业务资产的规范性或财务状况暂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贵州能源集团拟对前述避免煤炭业务同业竞争承诺进行延期。
二、原承诺内容
原承诺函中关于煤炭业务承诺主要内容:
(三)关于解决煤炭业务同业竞争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除盘江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本承诺人控制的以煤炭开采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包括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东矿业”)、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枝工矿”)、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能源”),本承诺人控制的以电子商务与煤炭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为西部红果煤炭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红果”)。本承诺人及下属企业已将松河煤业、林东矿业、六枝工矿、中城能源及西部红果托管给盘江股份,有效减少和避免了与盘江股份之间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
在解决煤炭业务同业竞争的方式上,本承诺人将按照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其主业相关资产、剥离非主业相关资产,并根据煤炭业务资产状况积极稳步推进。本承诺人将积极促使煤炭业务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本承诺人承诺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五年内将满足资产注入条件的煤炭业务资产通过股权转让、资产出售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盘江股份。
三、承诺延期原因
经梳理,基于审慎原则与合规要求,相关煤炭业务资产的规范性或财务状况暂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如将相关资产按现状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情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林东矿业、六枝工矿、中城能源经营亏损中,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资产瑕疵等问题;西部红果以商品贸易及煤炭供应链服务为主,“采销价差”经营模式受市场波动影响大,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利润率较低,同时拟投资建设煤炭储备基地项目,所需资金投入较大。松河煤业存在较大金额未弥补亏损,资产瑕疵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化。
四、延期后的承诺内容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贵州能源集团拟将原承诺函“(三)关于解决煤炭业务同业竞争的具体安排”中第二段相关内容“本承诺人承诺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五年内将满足资产注入条件的煤炭业务资产通过股权转让、资产出售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盘江股份。”修改为“本承诺人承诺在原煤炭业务承诺到期之日起五年内将满足资产注入条件的煤炭业务资产通过股权转让、资产出售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盘江股份。”
五、承诺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一)贵州能源集团本次延期履行煤炭业务资产注入承诺是依据煤炭业务资产的客观情况作出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贵州能源集团本次延期履行煤炭业务资产注入承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避免煤炭业务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会议认为: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避免煤炭业务同业竞争承诺进行延期,是基于同业竞争相关方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6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避免煤炭业务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24)。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6-02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刘文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文学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刘文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文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文学先生已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刘文学先生在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文学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2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桑增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桑增林先生简历
桑增林先生: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贵州盘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产权管理处副处长;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桑增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桑增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6-02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绍思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6-025)。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桑增林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6-026)。
鉴于赵敏女士、李学刚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会议同意增补张云燕女士、江泽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敏女士、李学刚先生将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增补官正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纪绍思先生、何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6-027)。
会议同意公司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托管协议并按照公允定价的原则由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支付管理费用,托管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避免煤炭业务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纪绍思先生、何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6-02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会议同意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避免煤炭业务同业竞争承诺进行延期,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纪绍思先生、张艳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6-029)。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纪绍思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6-029)。
会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6年工资预算总额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工资预算总额结算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6-030)。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贵州省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盘江股份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官正兴先生简历
官正兴先生: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江西余江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西昌盘江焦化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攀枝花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官正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官正兴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到公司的专职外部董事。官正兴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盘江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
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18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盘江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见“六、其他事项”。
(三)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6年6月18日17:00之前收到的文件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858-3703046(传真)、15519814099
邮箱:PJ600395@163.com
邮编:553536
联系人:孟令天
(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6-02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赵敏女士、李学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敏女士、李学刚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赵敏女士、李学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独立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独立董事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赵敏女士、李学刚先生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赵敏女士、李学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敏女士和李学刚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独立董事增补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增补公司董事会提名的江泽标先生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提名的张云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
张云燕女士简历
张云燕女士:女,1975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商事争议、证券与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数字资产、AIGC等领域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荣获“律师个人三等功”、“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中国改革开放45周年值得推荐的优秀涉外律师、ALB“中国十五佳女律师”、Legal One“争议解决领域”实力之星等多项荣誉。曾担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云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云燕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
江泽标先生简历
江泽标先生: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5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矿山通风与安全工程专业,同年起于贵州大学矿业学院(原贵州工业大学采矿系)任教至今,2003年10月至2025年9月担任安全工程教研室主任,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江泽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泽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