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6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6.00-8.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6.00-8.00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6年6月24日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以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
联系人:郑春晖
电话:0591-83800952
邮编:350003
6、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30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60”;投票简称:“富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说明:请在每个提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提案项,该提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6-041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5月18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融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朱小梅女士、林琛先生、胡宝萍女士、柯宏晖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朱小梅女士、林琛先生、胡宝萍女士、柯宏晖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及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时相关处理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股票权益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关联董事朱小梅女士、林琛先生、胡宝萍女士、柯宏晖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及业务开拓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非自然年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陈融洁先生在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事项: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租赁、保理等,不限转贷次数)及担保事项等内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为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非自然年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陈融洁先生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决定以下与担保有关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金融机构要求,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各被担保方的担保额度(调剂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及期限等具体内容,并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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