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即以346,134,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06,711.60元,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2.自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库存股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46,362,262股减少至345,754,23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指定的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调整后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45,754,232股为基数,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7,287,711.60元。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确认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45,754,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星期一);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
咨询联系人:刘莹、林小琴
咨询电话:0771-3210585;传真电话:0771-32108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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