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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杜军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6-050)。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7.72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7)。

  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6月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7.7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2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种类及后续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种类:本次拟申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定向工具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发行规模和品种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2、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公开发行。

  3、发行期限与品种: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主要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4、发行利率: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和/或投资收购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二、本次注册发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后续发行有关工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后续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定向工具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条件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签署和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决定并办理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信息披露及相关其他事项。

  7、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财务成本,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注册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2111号T1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

  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6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会通知。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两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携带原件。在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2111号T1栋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890866

  传真:021-54970876

  邮箱:ir@longcheer.com

  联系人:周良梁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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