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6-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公司经营稳定性、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方式和用途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不低于4,000万元,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3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回购股份的数量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3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1,152,41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4%;按回购金额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434,94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决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4、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