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杨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江西省樟树市仁和路3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25)。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 络 投 票: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樟树市仁和路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在任三位独立董事和届满离任两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各自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上提案均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第1-8项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9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6月26日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rh000650@renhe.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2、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

  登记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