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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4月24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要求,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推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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