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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梁化冰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常州力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8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比13.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合伙企业已于2024年9月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2024年11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公司就上述工商设立、基金备案事项,分别于2024年9月13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

  2025年1月10日,合伙企业引入新有限合伙人并调整出资额,认缴总额由3,800万元增至10,300万元,普通合伙人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100万元增至550万元。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仍为500万元,对基金的持股比例变更为4.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1月,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合伙企业再次增加有限合伙人并变更部分认缴出资额,重新签署了《常州力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常州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41329153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8月30日

  注册资本:68,378.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

  法定代表人:耿贵林

  股权结构:常州科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截至目前,常州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经查询,常州科教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鞠靓,中国国籍,住所:上海市静安区******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鞠靓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经查询,鞠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仍为10,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原有限合伙人常州嘉力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由3,05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150万元人民币,减少的1,900万元人民币份额由两位新增合伙人承接。公司认缴出资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比例仍为4.85%。具体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其他各方经充分协商后重新签署了《常州力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协议未对原协议作出实质性修改,公司认缴出资额及享有的各项权利保持不变,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上述新增合伙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企业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与风险控制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运作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25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4,313,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43,134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吴逸中、何清华、殷艳、常州颉翔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元臻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本次分红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其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09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0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09元。

  (5)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该类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9-88810098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6月1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yydqwqCSj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6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副总经理:陈卫先生

  财务负责人:殷艳女士

  独立董事:王莉女士

  董事会秘书:许钦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6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yydqwqCSj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6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19-88810098

  邮箱:stock-dp@teeyer.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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