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41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0,04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2%)的股东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晟新材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83,5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津晟新材料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津晟新材料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正常投资安排和资金管理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83,5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止)。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津晟新材料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津晟新材料已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8、津晟新材料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津晟新材料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情形最终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津晟新材料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津晟新材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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