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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合合信息

  股票代码:688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希平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询价转让)导致持股比例低于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6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0,048,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8,06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合合信息的股份1,987,843股,减持比例为1.0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合合信息的股份比例由5.13%降至4.11%,持有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合合信息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罗希平

  签署日期:2026年6月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罗希平

  签署日期:202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罗希平、陈青山、龙腾保证向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13.7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069,000股。

  ● 股东罗希平、董事及副总经理陈青山、职工代表董事及副总经理龙腾(以下简称“转让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 罗希平持股比例由5.13%减少至4.11%,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转让方罗希平、陈青山、龙腾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上表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罗希平

  本次转让后,罗希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13%减少至4.11%,持有公司权益降至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罗希平无一致行动人。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2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35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21家、证券公司18家、保险机构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7家、私募基金81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6月1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8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金公司向本次获配的24家机构投资者发出了《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其中23家机构投资者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1家机构投资者未按约定缴纳认购款项,不予以配售股份31,000股,涉及认购金额3,526,250元。最终转让股份数量合计共5,069,000股,交易金额合计共576,598,750元。中金公司按照规定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8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4家投资者获配,23家投资者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13.7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06.9万股。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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