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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行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H股普通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H股股东会议通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2.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所示:

  

  此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以下汇报:

  1.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2.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监事会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3.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4.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主要股东和大股东履职履约的评估报告》。

  6.听取《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8.00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提案1.00至10.00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11.00、12.00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0、6.00至10.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8.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回避表决,该等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项议案进行投票。详见本行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行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于2026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26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二)、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8:30-12:00,14:00-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6月24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行。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25层2510室。

  (四)本次股东会预计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双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009199、0371-67009585

  传真:0371-6700989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邮箱地址:ir@zzbank.cn

  邮政编码:4500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A股投票代码:362936

  2.A股投票简称:郑银投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A股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A股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A股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A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15: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一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对拟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本授权委托书应于本次股东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填妥、签署并通过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单位全称:

  (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行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分别为本行2026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2025年度,信永中和业务收入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01亿元。

  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结案的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末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2.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自2005年起,信永中和香港正式以“信永中和”品牌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及证券等金融机构。

  信永中和香港在2014年4月起成为信永中和全球网络的成员,与信永中和一样是全球网络的成员之一。信永中和香港是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并由相关合伙人作为股东之一全资拥有。

  自2019年起,信永中和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信永中和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专业责任保险。

  (3)诚信记录

  自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以来,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之一的信永中和香港进行定期检查。在此之前,香港会计师公会定期对信永中和香港亦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在最近三年及直至现在的执业质量检查中,并未出现任何对信永中和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事项。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炜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行拟就2026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向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为43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34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相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根据市场公允水平、本行业务计划及复杂性、预期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师的审计资源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聘请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分别担任本行2026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4日召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调整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为授信类业务,具体交易事项以各监管机构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准。

  本行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行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将与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合并,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结合本行授信管理需要,本行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上述预计额度不构成对关联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当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2.上述预计额度自当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行下一年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法定代表人:成冬梅,注册资本:7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截至2025年末,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894,270万元,净资产为1,545,71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95,793万元,净利润为78,90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上述法人系依法注册成立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丰富客户渠道,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调整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 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4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刘亚天先生、萧志雄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行2026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为本行提供2026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拟定审计费用430万元。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一般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审计意见;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般由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表审计意见。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将与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合并,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向本行股东会报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资本实力,保障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行拟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1)债券品种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并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3)发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债券期限

  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5)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2. 二级资本债券

  本行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鉴于上述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将到期,提请将该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3. 授权

  为保证资本补充债券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届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决定资本补充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债券品种、发行时间、发行批次、各批次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币种、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及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监管报批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同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以上资本补充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赎回、减记、有关信息披露等所有相关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拓宽本行资金来源渠道,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本行拟发行金融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 债券品种

  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科技创新金融债、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等非资本类金融债券。

  2. 发行规模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并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3. 发行批次

  各类型金融债券一次或分次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本行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决定。

  4. 债券期限

  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期)。

  5. 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6. 发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使用。

  8. 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9. 授权

  为保证金融债券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届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报告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决定金融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债券品种、发行时间、发行批次、各批次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币种、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及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监管报批报告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同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以上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有关信息披露等所有相关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召开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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