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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拟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引起的股本变化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030.259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813.073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6,030.2593万股变更为20,813.0736万股。

  二、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后,公司需相应修订《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详见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 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付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5,907.77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1,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7,407.77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调整情况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2,407.77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涉及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的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兆春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计委员会的表决情况:关联委员王兆春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12,407.77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涉及的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禅光”)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2三层A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3,512,963.39元,净资产11,902,523.17元,营业收入22,113,627.39元,净利润8,545,666.76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珠海禅光49%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珠海禅光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增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等,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新增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发生的,属于与日常经营性相关的持续性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博杰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1月底完成本次发行,上述发行实施完毕的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301.14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32.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905.85万元;假设本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2025年度增长-10%、0%和10%进行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本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及相关指标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8,130,736股,假设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发行股票数量为62,439,22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270,569,956股;

  7、不考虑预案公告日后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导致短期内净利润增长速度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从而使得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中使用的假设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服务器检测设备及散热模组零部件产能建设项目、先进研发中心及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考虑。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募投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并深化“自动化测试主业引领、热管理新业务协同赋能”的战略布局,持续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人才队伍建设置于战略核心位置,现已打造一支理论功底扎实、研发能力突出、工程经验丰富的专业化人才团队,专业覆盖机械、电子/电气、软件、声学、射频、光学、视觉、ICT及自动化等核心领域,结构完善、梯队健全。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需求,公司将依据整体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通过外部引才、内部培养与跨部门调配相结合的方式,有序补充项目所需各类专业人员。各部门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提前开展岗位规划、人员配置与技能储备,确保项目建设与运营人力供给充足。同时,公司将围绕募投项目相关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系统性培训,全面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与岗位胜任力,为项目高效落地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工业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服务商,长期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跟踪行业前沿技术趋势,研发方向具备高度前瞻性与布局领先性。公司已形成覆盖射频、声学、电学、光学、精密运动控制等多领域核心技术体系,并在自动化测试、自动化组装等关键环节建立成熟、完整的研发与工程化体系。依托在自动化测试领域长期积累的高精度检测、可靠性验证与全流程质量管控能力,公司将测试技术经验与质控理念深度融入散热产品研发、生产及交付全流程,构建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显著提升散热产品稳定性与可靠性,可为服务器客户提供安全、稳定的核心配套产品与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完善技术人才培养与管理机制,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持续、强劲的技术支撑。

  3、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工业自动化设备领域多年,凭借高品质产品、高效交付能力、突出研发实力与全流程优质服务,已与苹果、微软、思科、高通、谷歌、英伟达等全球顶尖科技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客户资源优质、行业口碑突出。目前,公司已深度切入英伟达、谷歌等全球头部客户的服务器检测供应链,能够快速响应客户产品迭代需求,具备稳定供货与同步开发能力。依托现有客户基础、品牌影响力与市场拓展势头,公司市场认可度与行业地位预计将持续提升,为持续承接服务器检测设备订单、稳步拓展散热模组零部件等新业务市场奠定坚实基础,保障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与市场拓展顺利实现。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优化经营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以自筹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投产的时间间隔;细心筹划、组织,争取使募投项目能早日投产;公司将严格控制生产流程、保证产品质量,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措施使募投项目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

  (三)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项目实际的进度以及资源需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行为进行明确并监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在持续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最新规定作出承诺。

  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①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9:00-11:30及14:00-17:00;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2)、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雅璐

  电话:19925535381

  传真:0756-8519960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0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75”,投票简称为“博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3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吴聚光先生、独立董事谭立峰先生、黄宝山先生、李冰女士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08,130,736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2,439,22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301.1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外部环境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认购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协议、核准或备案文件等。

  (2)批准、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批准、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与合同;

  (3)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或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或日后颁布或修订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情况,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修改或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市场情况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结果,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发行人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9)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2,407.77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因控制交易对手方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引起的股本变化情况,公司拟相应修订《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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