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5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在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已成立的下属公司及预计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中可能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3月23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数码产品、科技产品、通讯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电子计算机配件(固态硬盘、移动固态硬盘、内存条、U盘)的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商业登记号码:72779659
3、公司编号:3027707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办事处地址:19H MAXGRAND PLAZA, NO.3 TAI YAU STREET, SAN PO KONG, KLN, HONG KONG
6、成立日期:2021年3月15日
7、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8、与公司关系: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9月25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A区2005室(名义楼层2505室)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7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1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7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开发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7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数码产品、科技产品、通讯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木炭、薪柴销售;木材收购;矿物洗选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加工;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为石硅基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月12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5
4、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月20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制造业;金属矿石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名称: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2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
1、名称: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24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金属矿石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
1、名称: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1月30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大楼614房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桂阳大为选矿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
2、商业登记号码:72774536
3、公司编号:3027199
4、注册资本:10,000港币
5、办事处地址:19H MAXGRAND PLAZA, NO.3 TAI YAU STREET, SAN PO KONG, KLN, HONG KONG
6、成立日期:2021年3月12日
7、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8、与公司关系: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5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富标准厂房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何强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汽车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澜高新园观盛五路8号特尔佳深圳科技园一号楼
4、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汽车制动系统及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车联网开发及技术应用;车载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生产;机械电子设备加工及维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深圳市芯汇众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芯汇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6年4月2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永安社区东海道423号301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制造;网络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芯汇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芯汇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成立于2026年4月21日,暂无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10、深圳市芯汇众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1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总金额为19,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8号公司园区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事项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
本次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为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8号园区的自有厂房。
(三)出租事项的相关范围
公司将闲置厂房进行出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
(四)出租事项涉及的金额及条件
本次出租事项将参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
(五)出租事项的授权及期限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二、出租事项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出租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影响,存在无法开展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影响公司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可实现在出租及后期物业管理上的规范运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进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出租事项进行检查,及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关注出租事项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可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提案3.00-提案8.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10.00、提案13.00、提案14.00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提案1.00、提案2.0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6月23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朱慧芬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0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3”,投票简称为“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202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有序推进过程中,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合规有效性,公司拟将向股东会提请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即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如安,202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1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2025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顺祥,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3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8万元),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可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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