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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华特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6-051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 赎回价格:100.3329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6月10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6月4日

  自2026年6月5日起,“华特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6年6月9日

  截至2026年6月8日收市后,距离6月9日(“华特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6月9日为“华特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华特转债”将自2026年6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82.7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329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华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4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2.75元/股的130%(即107.58元/股)。根据本公司《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华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特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特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华特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华特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4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2.75元/股的130%(即107.58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6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特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329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6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0日,票面利率为1.50%。

  计息天数:自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6月10日(算头不算尾)共计81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50%*81/365≈0.3329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329=100.3329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华特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华特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6月10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特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6月10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华特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自2026年6月5日起,“华特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6年6月8日收市后距离6月9日(“华特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6月9日为“华特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6月10日起,本公司的“华特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100.3329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2663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3329元人民币(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6]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华特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329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6年6月5日起,“华特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6年6月8日收市后距离6月9日(“华特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个交易日,6月9日为“华特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华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华特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华特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332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华特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时)。

  (四)因目前“华特转债”已停止交易,投资者如未在2026年6月9日收市前转股,可能面临按赎回价格被强制赎回导致投资风险或错失更优转股价值的风险。

  (五)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华特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华特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华特转债”持有人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特提醒“华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特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

  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6年 6月25日  10:00-15: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 2026年6月24日17:00 前送达

  (二)现场办理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可通过现场、信函及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股东以邮寄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请在登记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及在信封外注明“股东会出席登记”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6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

  2.股东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6年6月24日17:00前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hengqb@huategas.com 进行登记。

  (四)登记材料: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带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有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五)参会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并出示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自行承担。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灵芝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28241)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上述制度修订后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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