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6-01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期届满且已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三年,公司基于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拟变更2026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利安达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截止2025年12月31日,利安达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67人。

  3.业务规模

  利安达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亿元。2025年度,利安达开展上市公司审计30家,收费总额0.4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金融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嘉悦,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参与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参与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预计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含子公司)不超过12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聘期1年。(具体金额以合同签署为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2023年-2025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兴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基于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拟变更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公开选聘。公司与中兴华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华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对此无异议。公司允许利安达与中兴华进行沟通,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利安达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且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华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对此无异议。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6-016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A1号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汇报。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6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出席人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610299

  联系人: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28-87333131

  联系邮箱:zqglb@sgitc.com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6-015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014号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四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将对本次涉及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69,375股,回购价格为8.62172元/股。本次回购支付总金额1,180.6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8,355,044股减少至1,196,985,669股,注册资本将由1,198,355,044元减少至1,196,985,66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9日至7月23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3.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28-87333131

  5.电子邮箱:zqglb@sgitc.com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6-014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369,375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8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3.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4.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公司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激励对象调整情况,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二次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7.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两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22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9.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10.2022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64人,授予数量7,274,500股。

  11.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0,000股。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2.2023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0,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9.05元/股。2023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3.2024年2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60,000股。2024年4月16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4.2024年5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70,000股。2024年7月24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5.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1,125股。

  16.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42,5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8.84295元/股。2025年3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7.2025年5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92,125股。2025年7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8.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369,375股。2025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9.2026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369,375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需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对未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5年整体实现的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为7.33%(目标值15.1%);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2.15%(目标值16%)。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本次涉及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0人,对应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69,375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2023年,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202,519,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9.25元/股调整为9.0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34号)。

  2.2024年,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201,759,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705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9.05元/股调整为8.84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5-004号)。

  3.2025年,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公司以总股本1,199,724,4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23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84295元/股调整为8.67172元/股。

  4.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198,355,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7172元/股调整为8.62172元/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以每股8.62172元,回购注销前述人员已授予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369,375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18.82%,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总金额1,180.64万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完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结束。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事项涉及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6-01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0名,实际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二、以9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董事王奔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按规定回避此议案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6-014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