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4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4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18、21、22涉及关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4楼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话号码:021-58853066
传真号码: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0050
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0”,投票简称为“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5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
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或“标的公司”)10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公告及文件。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履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5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月19日,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100%股份、FIRST TECHNOLOGY CHINA LIMITED(富士德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德中国”)100%股份,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标的资产与交易对方的调整
调整前:
标的资产为上海肖克利100%股份和富士徳中国100%股份,交易对方分别为陶涛等8名交易对方和RJM Co. Limited等2名交易对方。
调整后:
标的资产为上海肖克利100%股权,交易对方为陶涛等8名交易对方。
(二)关于定价基准日的调整
调整前:
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5.9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调整后: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涉及对标的资产及交易对象的调整,且相应指标调整比例预计超过20%,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会议(即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一)现有政策法规对交易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
1、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2、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涉及减少标的资产范围及交易对象的变更,即不再收购RJM Co. Limited等2名对象持有的富士徳中国100%股权。本次拟减少的交易标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超过20%。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对本次方案调整重新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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