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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终止对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6-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公司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鑫科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169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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