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淮汽车”)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6月8日通过微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同意提名张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王素玲(主任委员)、汤书昆、尤佳、项兴初、马翠兵
调整后:王素玲(主任委员)、汤书昆、尤佳、项兴初、盛保柱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江淮汽车2026-03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江淮汽车2026-03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 鹏:男,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皮卡事业部党委书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尚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可能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026年6月9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予以全部注销,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四)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截至2026年6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33.57元/股,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以上,本次回购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回购股份的条件。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具体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0,879,590,752.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90,258,834.05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0%、1.03%,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2、在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没有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尚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可能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刊登在2026年6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 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 明办理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 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62296837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邮箱:jqgf@jac.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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