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被担保对象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 担保基本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80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海力”)、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制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特一海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海力制药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特一海力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000万元、11,0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11号(综合仓库)6号楼一楼R-61-8203
法定代表人:许荣煌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3日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上表中,2025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一海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在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2026年6月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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